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鼓励教师参与科研活动,高质量产出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职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取得的且第一单位为“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获得的知识产权、研究报告、科技成果及获得认定的其他科研成果等。
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C类及以上论文。
学术著作: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等。
知识产权类: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
科技成果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资金到账金额20万及以上。
其他成果:其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选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一)创新性
科研成果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提出新的理论、方法或技术,或在原有基础上取得重要突破。
(二)实用性
科研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应用前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推动行业进步。
(三)学术影响
科研成果应在学术界或行业内产生一定影响,被同行认可或引用。
(四)社会效益
科研成果应对社会、经济或文化发展有积极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提交至所在部门。
(二)部门推荐
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推荐至科技处,并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评审
科技处组织专家根据《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各部门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报党政联席会审批。
(四)公示表彰
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各部门请于2025年4月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按附件2要求)、《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查晓雨
联系电话及地址:80958035 卓越楼510
电子邮箱:785983848@qq.com
科技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