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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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1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提升我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鼓励教师参与科研活动,高质量产出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我校教职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取得的且第一单位为“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获得的知识产权、研究报告、科技成果及获得认定的其他科研成果等。

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C类及以上论文。

学术著作: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等。

知识产权类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

科技成果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资金到账金额20万及以上。

其他成果:其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选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一)创新性

科研成果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提出新的理论、方法或技术,或在原有基础上取得重要突破。

(二)实用性

科研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应用前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推动行业进步。

(三)学术影响

科研成果应在学术界或行业内产生一定影响,被同行认可或引用。

(四)社会效益

科研成果应对社会、经济或文化发展有积极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提交至所在部门。

(二)部门推荐

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推荐至科技处,并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评审

科技处组织专家根据《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各部门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报党政联席会审批

(四)公示表彰

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各部门请于20254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按附件2要求)、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科研成果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查晓雨

联系电话及地址80958035 卓越楼510

电子邮箱:785983848@qq.com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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