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部门介绍

教务处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点击量: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起草(制订)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落实;

3.组织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4.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培育、申报专业及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5.组织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6.开展学籍管理工作;

7.开展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管理,协助资产处做好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工作;

8.组织教师教学技能和学生技能大赛

9.协助评估督导处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0.配合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 教学运行 科职责范围

1.依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与执行教学计划,实施排课、教学调度、工作量核算、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

2.对教学日常运行进行管理和监控考评,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3.各类考试、测试等工作;

4.教材征订、发放、管理等工作;

5.教材库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教材接收发放帐目,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帐物相符;

6.教室的使用、调配与管理,负责楼管人员管理等工作;

7.教学管理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8.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学籍管理  科职责范围

1.学生基本信息、毕业生信息的管理;

2.学生报到注册、学年注册等工作;

3.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

4.毕业生的电子信息采集、汇总、确认上报等工作;

5.毕业资格的终审确认及毕业证书管理发放等工作;

6.学籍管理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7.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专业建设 科职责范围

1.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规划,制订专业结构调整方案;

2.组织新专业申报、建设、评估等工作;

3.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实施;

4.课程建设工作;

5.质量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等工作;

6.组织开展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

7.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专业技能发展等工作;

8.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教学研究  科职责范围

1.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

2.做好各项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及教学成果申报等工作;

3.组织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研讨与培训等工作;

4.做好授课竞赛、教案评比等相关教学竞赛及评优工作;

5.协助处领导做好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6.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实践教学  科职责范围

1.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协调管理;

2.校内实践(实训)教学管理;做好实践教学计划、基本材料等环节的检查与规范管理;

3.校外实践教学环节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并监督落实;

4.各级各类素质能力、职业能力考点的申报、建设及考试等工作;

5.学生各级各类竞赛的组织实施及协调等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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