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题管理,保障科研项目稳步推进,依据《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对2020—2022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和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督促。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促范围
1.纵向课题项目:2020—2022年立项的市厅级以上纵向课题,已到结题期限但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
2.校内基金项目:2020—2022年立项且未结题的所有项目(含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专项)。
二、结题时间规定
1.2020-2022年已到结题期限但未提交结题材料的纵向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需在2025年6月底完成相关结题材料结题的准备,按照相关部门结题时间提交;
2.2020—2021年已到结题期限但未提交结题材料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课题负责人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结题材料的准备工作,向科技处提交;
3.2022年立项未完成结题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并于 2025年12 月 31 日前完成结题材料,向科技处提交;
需申请延期的请按要求填写延期申请材料,并于2025年 3 月 20 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备案。
三、其他事项
1.上述两类项目,须严格按照结题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对不按照要求时间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或结题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经学校批准予以撤项。作出撤项处理的项目,将收回已配套的科研经费,已报销的予以追回,且课题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基金课题及有关纵向课题。
2.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需标注项目资助来源,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请课题负责人严格对照要求,做好结题准备工作,确保材料齐全、按时提交。纸质版交科技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7742743@qq.com如有疑问,可联系科技处咨询。
联系人:闫美方
联系电话:15376404309
办公地址:卓越楼510
科技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