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朋友:
为保障场馆整理工作顺利推进,避免读者个人财物遗失、损毁,现就馆内滞留物品清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物品自行取走时限
请所有读者在离校前,将存放于图书馆各层阅览区、楼梯间、存包柜等区域的个人书籍、资料、水杯、电子产品、衣物等全部私人物品自行带走,最晚清理截止时间为7月17日。
二、逾期物品处理规则
7月17日之后,图书馆将对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届时,仍滞留在馆内的物品,我们将视作无主遗弃物进行集中清运,不再单独设点保管。
特别说明:物品清理期间,如有遗失、损毁情况,相关责任由物品所有人自行承担。因馆内场地空间有限,不具备长期代为保管物品的条件,望各位予以理解、积极配合。
图书馆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