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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报送全国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4-13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加强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宣

传,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预组织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我省拟同步开展相关活动。现就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事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的群体、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每所高校限推荐1名。

(二)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 5 年内(2018—2022 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所高校限推荐1名。

(三)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 1 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所高校限推荐 1名。

二、宣传方案

(一)审核。

我校将对各二院推荐上报的人物推荐表和文稿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二)文稿格式。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 1500—3000 字(需在报送盖章的表格外附 word 文档),事迹文稿要有故事性,突出人物的表现。

每篇事迹文稿需附 1—2 张人物照片(JPG 文件,大小不低

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三、工作安排

请各二院组织填写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推荐表(见附件),提交电子版Word 版,并于 4 月 15日前发送至招生就业处

人:梁晓萍,0531—80958071

附件: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

生就业创业人物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2022 年 4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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