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通知公告

关于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及流程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12-02 点击量:

  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新政已全面出台,现将相关补贴标准及操作指南通知如下:

  一、对比原补贴标准,补贴新政变化:

  1、取消社保缴纳满6个月限制,改为养老保险及公积金在缴状态即可申报。

  2、取消租赁期限3个月限制,改为租赁期限至少满1个月即可申报。

  二、在原补贴系统已审核完成且签订发放协议的,继续由原系统进行补贴发放录入操作。

  原系统协议已终止及新申请的,通过泉城安居系统(即新的标准流程)进行申报。

  三、如有需要申报,请将附件“租赁补贴申请表-姓名”表格发送至人事处孙老师,每周二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