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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作者: 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为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学风,强化学生争先创优意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积极进取、拼搏向上的良好风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核、监督各二级学院的评选工作,组织发放校长奖学金

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校长奖学金评选要求,对本学院学生进行初选推荐,协助学校做好校长奖学金的发放、表彰工作。              

二、评选条件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20%。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诚实守信,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综合表现良好,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和荣誉,为学校赢得声誉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奖励标准

校长奖学金励标准每人每5000元。

四、名额分配

校长奖学金每学年奖励名额20名。

五、评选程序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评选细则,评选细则中须包含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参评资格、申请、初选、推荐等内容,评选办法要在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告。

)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及学院制定的评选细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初步确定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和汇总。

(五)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无异议后,进行全校公示,确定当年获奖人选。

六、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校长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每学年评审一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获奖学生不再参评校长奖学金

)在申报校长奖学金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证书,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