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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人:student 发布时间:2021-03-01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 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开展 2020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 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20 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优秀学生指标按学院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5‰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 0.75‰确定;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 1.5确定,各学院的班级总数以每班 40 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各高校计算评选指标使用的在校生数应当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

各高校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校正常推荐指标的 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

省厅分配名额及各部门拟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具体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原则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曾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选为院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1.学校向各学院以文件通知形式下达拟推荐名额。

2.各二级学院根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学院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公示,要求公示到每个班级,每名同学知晓。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校学生工作处对拟推荐学生和班集体进行综合评审。

5.评审完毕后,学校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广大师生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6.公示期满后,由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名单,按照要求填写登记表,报送省教育厅。

7.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将拟确定的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行文公布。

五、评选要求

1.各二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各二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积极动员退役复学学生申请单列的评选计划。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二院组织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印制,电子版一份),退役复学学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汇总模板中《优秀大学生信息-模板》《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模板》《先进班集体信息-模板》,于2021年3月9日(周二)上午10点之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明娟

联系电话:0531-80958511,

邮箱地址:sdgczizhu@163.com

附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省厅分配计划及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2-4.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 汇总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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